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05〕78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浙人专[2007]62号)精神,现就200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全省计划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0名,我校拟推荐1名。
二、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三、各单位、部门于2007年4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人事处:
1、《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1份);
2、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文及著作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
开展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决定,推进中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联 系 人:胡丰华
联系电话:0571-8507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