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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20-11-1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要求为切实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学校继续推进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要围绕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我校浙江科技学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9〕39 号),推动我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促进理科、商科、艺术类等学科的新发展。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产业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国际化办学、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第二课堂、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积极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教学方法创新、教学内容更新、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质量保障与监控、师德师风建设与评价、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青年教师助教机制、国际化与本土化融合、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质与内涵、应用型专业群建设的机制与方法、基层教学组织内涵建设、地方高校通识教育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具体可参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4)。项目要聚焦教育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

二、申报立项名额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35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名额见附件3【 太阳成集团tyc122cc限定名额  3 项 】

三、申报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人才培养。项目要从解决教学与人才培养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重在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与成功推广应用。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同时,为积极培育全域性、高水平的教学成果,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和整合,加强团队合作,重点设计和推进彰显我校特色的改革项目。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在研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申报教师需在浙江科技学院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校务服务网-教学资源管理系统”(也可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搜索“教学资源”关键字)中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类别选择“教改项目获推荐的项目请各学院(部、中心)的教务员、党支部、教学院长通过校务服务网的教学资源管理系统按流程进行审批,可参考《浙江科技学院教学资源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5)。具体流程如下:

1.申报负责人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填报时,如是中共党员,需由所在党支部对申报人进行政治审查。

2.二级学院(部、中心)组织初评,部门内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名额于1215通过教学资源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教务处。联系人:陈洁琼,电话:85070118,办公室:行政楼210。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推荐项目进行审核,组织评审35项项目,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同意立项。

项目结题要求与待遇

校级教改项目须至少发表1篇教改论文(或出版教材1部)。每项按5000元给予经费支持,分两次下拨,首批经费立项后拨付,第二批经费待验收通过后再拨付。项目建设期两年,由学院自行进行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学校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浙江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

    3.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4. 浙江科技学院教学资源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教务处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