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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结束、假期及下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事项的通知(教务处[2017]16号)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6-23

教务处〔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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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结束、假期及下学期开学初

教学工作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7630日结束,学生短学期及暑假从73日开始。

下学期98日本科生老生(含专升本)报到注册,99日本科生新生(含专升本)报到注册。

请各单位严格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抓好本学期期末、假期及下学期初教学方面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和下学期补考

1.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将于619日至630日进行,具体时间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或各二级学院网站中查询。期末分散考试(不包括随堂考试)的课程由各二级学院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安排,考试时间应在16周或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考试安排应于课程考试前一周公布,并通知相关学生。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要严格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考风严肃考纪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期末考试的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做好诚信考试的宣传工作,加强对监考环节的管理,严禁随意调换监考教师。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在考试前报教务处备案,否则将按学校有关固定进行处理。

3.各任课教师要对本课程(环节)的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全面整理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在课程考核之前报学生所在学院。凡缺课或缺做实验或缺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或任课教师随机抽查三次旷课者均无考试资格。无考试资格名单需在考试前在学院公告栏公告。

4.各课程要认真做好命题工作,切实把好试卷质量关。考试前同时上交学院AB卷,诚信考场上交A1A2B卷(其中A1A2试卷,内容相同,题目顺序不同)。试卷印制、封装、领取工作均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5.各课程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考试(查)结束后三天内(四统一课程可在五天内)将成绩录入系统,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学生所在学院要在学期结束前通知学生于74日后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

6.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关于部分课程实施教考分离工作的通知》做好教考分离工作。

7.补考安排在下一学期初914-9月24进行。请各开课学院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的所有课程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管理—补考排考”进行安排。

公共基础课程由开课学院(部、中心)于76日完成补考时间、地点安排。公共课补考时间: 914-920日晚上1800-2000916-17日白天。

专业课程由开课学院(部、中心)于77日开始排考,730日前完成考试时间、地点、监考教师安排。专业课在不与公共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排在914-924日间。专业课补考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相关教师、学生。

公共体育课由学生自行在开学一周内与任课教师联系,体育部统一做好补考工作。

在本学期学生离校前,各二级学院应当通知学生,全校补考安排(体育课除外)可在98日后在教务处网站或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

二、成绩录入

1.期末课程考试结束后,请任课教师要及时做好阅卷工作,并在考试(查)结束三天内(四统一课程可在五天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完成提交(系统无自动提交成绩功能,须由任课教师本人提交),同时按教学班作好试卷分析。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权限将于732400关闭,74生成补考名单。学生所在学院要在学期结束前通知学生74日后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未按学校规定完成电子注册者无法查询成绩。

为缓解期末教务管理系统运行高峰时的紧张状况,教师上交书面成绩可延期至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任课教师可在此期间选择合适的时间按要求打印成绩单交本院(部)教务员。开课学院在收齐本院(部)所有开课课程的成绩单后,应及时整理,按要求装订成册,存本院(部)备查。

网上成绩录入操作的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2.成绩录入权限关闭后,开课学院教务员应将本学院教师成绩录入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材料。无正当理由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成绩录入事项另行通知。

三、寄发成绩报告单

考试结束后,各班班主任应及时到学院办公室获取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及重修成绩(建议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中学工组用户直接上网查询),正确无误地填写学生成绩报告单或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直接打印,并按准确地址寄发学生家长,且在信封上注明寄发学院。

成绩报告单应包含学生个人学期修读课程的完整成绩,若在74日前出具成绩报告单,须核实学生所修读课程的提交情况。

寄发成绩报告单的截止时间为2017710日。

四、成绩单存档

各类学校项目学生、转学学生等在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单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存入校档案馆;

换补证学生的成绩单(与之前已存档的成绩有更改的)应按最终成绩重新出具后送交校档案馆;

学籍注销学生(退学、转学等)的成绩单务必要在学生学籍注销的当年存入校档案馆。

五、毕业生工作

1.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关于2017届毕业生工作通知(二)——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证书制作等工作”要求,完成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和证书制作。

2.请各学院根据审核结果发放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及结业证书发放时务必请领取人签字;如非本人领取,需持有本人签名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稿存二级学院备查。

3.2017届毕业生换证考试安排在9月份与补考同时举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结业学生的换证考试报名和教师的出阅卷工作。

4.毕业生成绩总表应由学院教务员认真审核后,在7月4日前完成打印并盖章。毕业生的成绩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学工部门存进学生档案,另一份交学校综合档案馆存档。学校项目学生的毕业成绩总表,应将校内修读课程成绩单以及校外修读的课程成绩单一并审核存档。

六、短学期教学安排

短学期教学从73日至827日,教学内容包括:实验、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金工电工实习、课程设计、社会实践、大学生科技竞赛培训等。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团委等做好相关的通知、组织、落实、考核以及教学安全等工作。

短学期成绩录入权限开放时间:2017710日至新学期开学第2周末。

七、学籍处理

各学院应在下学期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参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毕业环节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凡未达到进入毕业环节要求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同时上报电子及书面材料)。上报的名单须经仔细核实,切勿漏报错报。

八、学生报到、注册

下学期98日本科生老生(含专升本)报到注册;99日本科生新生(含专升本)报到注册。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1327号)的要求实行学生注册管理,如实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到注册,并及时统计核查学生报到注册信息。

九、辅修、重修及加修

1.辅修专业的主办学院负责于2017630日前落实好下学期辅修专业教学任务,并做好相关课程的排课安排,避免与学生专业计划课程安排冲突。

2、学生重修及转专业补()修课程原则上不可跨校区安排。各学院应视报名情况组织落实好开班或单独辅导,确保学生顺利完成课程修读。

对于单独辅导的课程,须单独下达和落实重修任务,同时通知辅导教师制定具体的辅导计划,确保其作业布置、批改、答疑等教学环节安排到位,以评定其平时成绩。辅导计划应明确告知学生并报二级学院备案备查。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重修报名相关工作事项另行通知。

十、转专业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将于201798日学生报到当天启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各项工作,请各院、部、各有关单位务必传达到全体教师和学生。该文件及有关通知均可在校园网教务处网站教务通知中上查阅(http://jwc.zust.edu.cn)。

    附件:网上成绩录入操作有关事项的说明

教务处

                                 2017年6月7


附件

 

网上成绩录入有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定于2017630日结束。为规范成绩管理,现将成绩录入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期末各门课程考试及重修课程考试结束三天内(四统一课程可在五天内),由任课教师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完成提交(系统无自动提交成绩功能,须由教师本人提交)。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权限将于20177324时关闭。在服务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因教师个人原因未能完成成绩登录或录入成绩错误造成的影响及后果由教师本人承担。

成绩录入权限关闭后,开课学院教务员应将本学院教师成绩录入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未按时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材料。

二、网上成绩录入

1登陆:点击浙科院主页(http://www.zust.edu.cn/→教务系统)。选择身份为教师,输入用户名称(即职工号)和用户口令,进入“浙江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成绩录入:点击成绩录入栏选择课程,输入该课程成绩录入密码,进入成绩录入界面。在右上角选择记分制(百分制、五级制或二级制),在左上角设置课程的平时、期中、期末、实验成绩的比例(如只录入期末成绩,则在平时成绩比例中设0,期中成绩比例中设0,期末成绩中设100,实验成绩中设0,以此类推),成绩录入完成后,点击页面下中的保存,系统即会根据以上比例设置的情况自动计算生成学生的总评成绩 (每进行一次保存操作,系统都会自动计算生成一次总评成绩)

课程成绩的记分制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执行。

3.成绩备注:为使生成的总评成绩及统计信息正确,对于特殊情况(缓考、缺考、作弊及取消考试资格等)的成绩录入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在备注栏的下拉框中进行选择)。

缓考学生的成绩,除应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外,所有占总评成绩比例的各类成绩务必要在期末教学班成绩录入时录入系统,否则系统将会生成错误的总评成绩。

4.留学生成绩:当系统自动计算生成的留学生总评成绩为55~59分时,请选择备注“留学生55~59分数段”,再次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自动将这些学生的总评成绩计算为60分。

5.常见异常情况处理:成绩录入时若进入不了成绩录入界面,或在打印成绩时点击打印按钮无反应,请按住Ctrl键不放,再点击相应按钮。

6.提交、打印:确认保存的成绩无误后请务必提交键(系统现无自动提交功能),提交后的成绩打印请按以下步骤进行:点击信息查询下的选课情况栏,在出现的界面上选择相应的学年、学期和上课信息后显示相应教学班的名单,点击输出成绩名单生成成绩单,点击打印默认为格式二,生成成绩表(Excel格式),将该表以A4格式按教学班打印(弹出对话框为空,不进行行政班选择),并在相应签章栏签字。

为缓解期末高峰时系统的紧张状况,教师打印并上交书面成绩的期限延后至下学期开学第一周。任课教师可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期末成绩单交本学院(部)教务员。

若在成绩录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各学院(部)教务员或教务处提出,以便及时解决。教务处联系人:黄伯西、贾瑾(电话:8507012185070116

 

 

 

 

 

 

 

 

 

 

 

 

 

 

 

 

 

 

 

 

 

 

 

 

 

 

 

 浙江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6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