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同学:
根据计财处要求和学分制收费文件的相关规定:毕业班学生重修学分需要额外收取,现重修学分已经统计完毕,请同学们仔细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二级学院反馈。
教务处
(学生名单详见太阳成集团tyc122ccA4-220公告栏橱窗) 2010-6-13
上一条:转教务处《2010-2011学年第1学期课程选课通知》
下一条:转教务处《关于做好2010年校重点建设课程立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