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09】13号)第四十六条:结业学生凡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可在规定修读年限内,根据学校的考核安排,申请返校参加免听课重修考核(补做);以及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科院财【2009】2号)第十二条规定:学生结业后回校参加换证考试的,按照参加考试的课程学分总数向计财处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免收专业学费。
根据上述规定,本学期换证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换证考试命题与期末正常考试命题要求一致,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内容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二、组织形式:
1.学生在12月25日前填写《学生毕业换证考试申请表》(教务处网页下载),向二级学院提出换证考试申请;
2.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凭审核后的申请表到计财处按实际学分缴费;
3.二级学院依据缴费后的申请表安排换证考试。外学院开课的课程于12月30日前报教务处考务岗,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本学院开课的课程自行安排,并将考试安排于1月4日汇总报教务处;
4.所有换证课程考试安排于1月5日统一在教务处考务管理网页公布。
5.具体考试时间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
教务处
2009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