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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关于2009年度学科竞赛申报项目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09-03-19

关于2009年度学科竞赛申报项目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09-3-18    阅读次数: 65次)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今年的学科竞赛工作,根据《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从即日起开始2009年度学科竞赛的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3月18日——3月27日
二、申报范围:
1、由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11大竞赛(见附件1),由学校立项,要求相应二级学院(部)必须报名参加,且在校内举办初赛。
2、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学术团体和全国范围的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根据其影响力及在行业中的地位,各学院有选择的立项申报。
3、学院级的学科竞赛活动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管理,经费由各二级学院负担,学校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申报方式
凡申报项目需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该表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各二级学院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对所申报的项目认真审核,填写意见,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后将公布立项结果。
四、项目管理和实施
1、立项的竞赛可获得学校经费资助,由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主办的10大竞赛(“挑战杯”除外,其竞赛费用由团委“素质拓展经费”里出),立项后统一划拨到所在学院(部门)。,其它竞赛在正式开展后再划拨到学院,经费按《浙江科技学院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由项目负责人安排使用,经所在学院(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直接到财务处报销。
2、竞赛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赛报名费、宣传资料费、材料消耗(包括元器件)费、竞赛场地布置费、参赛差旅费、参赛期间有关人员的餐费、上级派来的巡视员接待费及成果展示费。(各类招待费原则上不超过15%)。
3、竞赛项目负责人在竞赛结束后需及时上交竞赛工作总结、《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登记表》(附件3)等。
4、因特殊原因在12月15日还不能正常开展的学科竞赛,将在下年重新申请立项。
5、竞赛成果将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每年12月进行奖励,12月1日不能上报竞赛结果的将转入下年奖励。
五、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17室)。 电话:85070122     邮箱:yiwenhz@yahoo.com.cn联系人:易雯
 
 
                                        
                                             教务处
                                      2009年3月18日
 
 
 
附件1    
省教育厅列入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的赛事
序号
竞赛项目
承办学院(部门)
1
挑战杯
团委
2
数学建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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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子设计竞赛
电气学院
4
机械设计竞赛
机械学院
5
结构设计竞赛
建工学院
6
程序设计竞赛
信息学院
7
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信息学院
8
财会信息化竞赛
经管学院
9
电子商务竞赛
经管学院
10
英语演讲竞赛
语言文学学院
11
中国机器人大赛
信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