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工作的实施意见
共青团作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工作是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所属党总支(党支部)领导下,在分团委(团总支)具体指导下进行。为认真贯彻省党委组织部、团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和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依照“宽口径,严要求,重教育”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一步作好我院“推优”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准确理解和把握党员标准的时代特征,把团员中真正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既要防止求全责备,也要避免放松要求。
1.推荐对象:
(1)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团校优秀学员;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各类奖学金获得者;
(4)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5)其他优秀团员青年
2.基本条件:
(1)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写过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2)积极参加团校、党章学习小组和邓读会等组织的学习活动,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参加团校学习并结业。
(3)自觉履行团的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带头完成学习、工作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群众基础良好,具有奉献精神。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以上。
(5)经常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无违纪处分,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二、推荐程序
1.团支部初步考核,提出推荐建议名单
支委会在认真开展团内民主评议,学期团籍注册和团内评优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推荐条件,提出推荐建议名单。
2.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支部推荐决议
团支部提出推荐建议名单后,报分团委,由分团委及时向党总支(党支部)汇报,上下意见一致,确定推荐对象,团支部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对其在政治理想、工作、学习、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支委会对考察意见进行分析讨论,形成支部推荐决议,报分团委审定。团支部以上团干部由上一级团组织按推荐工作的步骤向所在党组织推荐。
3.推荐对象需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
由团支部填写院团委统一印制的《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随交考察资料,报分团委审核,同意后,递交所在党支部,并将名单及时上报校团委备案,统一发文。推荐表有效期一年,一年之内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应重新进行推荐。团员青年、团支委的推荐表一般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由团总支书记填写,团总支书记、团委委员由校团委书记填写。
4.学生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
各学生党支部在接到团支部的推荐表后,应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应及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和教育。讨论结果应及时反馈团支部,对暂未达到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要说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团组织要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继续协助做好对推荐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
5.推荐对象的材料管理
推荐对象在校期间发展入党的,推荐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在校期间没有发展入党的,推荐材料连同考察材料一起寄往其就业单位党组织。
6.“推优”时间
推荐工作一般每年最少两次,分别在4月份和10月份进行,如有需要也可以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及时进行。
7.与高中党校的衔接
在进入本院学习以前已被所在团组织作为“推优”对象向党组织推荐的,推荐意见在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的应与其他团员青年一起进行“推优”。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
1.党团组织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团员的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同学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2.通过党校、团校、党章学习小组和邓小平理论读书体会等载体,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党的基本路线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贡献力量和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终身的信念。
3.党团组织了解推荐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进行帮助教育,对其中已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团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联系。
4.围绕“推优”和学生党建工作,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积极主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让他们在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四、对党团组织的工作要求
1.理清思路,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将“推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主动关心和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校团委、分团委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并将其纳入团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党支部应关心、支持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积极帮助团组织解决在“推优”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抓好团员的培养教育,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等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载体,努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推优”工作的自觉性,要经常分析和研究“推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
4.坚持从实际出发,使“推优”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制度化、经常化、民主化、科学化。年终时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应对“推优”工作及时进行检查和总结,总结报告上报校团委和系党总支备案。
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doc
团支部“入党推优”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