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奉献青春,增长才干,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09〕5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09〕4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10〕63号)和《关于认真做好赴新疆和兵团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今年的招募部署,经主办单位协商,制订2011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现予以转发给大家。具体请见附件。 材料请交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2。 团委 2011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