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今接教务处“关于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现全文转发如下,请各位任课老师严格遵照教务处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本学期定于第9、10两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为切实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求各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及有关职能处室对本学期开学以来的各项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本次检查的重点是结合教学工作会议抓好教风学风建设,着重抓好课堂教学、实践(实验)教学和教学日历、教案、学生作业、实验(实习)报告等的检查。
现将这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案展示与评比。各学院、部要组织做好本学院、部本学期全体任课教师的教案展示工作,并在全面展示的基础上按3%的比例评比出优秀教案,报教务处审查后给予奖励。请各学院、部安排好具体的展示时间和地点,通知好本部门教师并报教务处。
2、观摩教学和相互听课。请各学院、部,组织做好观摩教学活动,做好干部听课和教师间相互听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各学院、部领导听课不少于2次,各系(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4次。班主任、辅导员等也要认真听课以切实掌握、了解学风状况。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将本学院、部组织的听课情况统计上报。校教学督查组和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听课统计情况抽查《干部听课记录册》。
3、实践(实验)教学检查。请各学院依据学校《两个实践学期教学工作规定》对本学期的第二实践学期教学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实践(实验)的组织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实习进展等。校教学督查组及教务处将按各学院上交的实验安排和第二实践学期实施计划对各学院的实验教学以及第二实践学期的实习及指导等情况进行抽查。
4、教学日历、学生作业及实验(实习)报告检查。请各学院、部对每位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指导人员)(以下同)的教学日历的规范性和正确性进行检查,对开学以来各位教师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有作业或实验的课程,要对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及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的批改及完成质量进行检查。
5、请各学院、部组织开好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2005级的主要基础课在第10周统一进行期中考试,期中考试的具体安排详见“2005~200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安排表”。与期中考试冲突的课,请各学院、部、各有关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提前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
7、请各学院、部于11月18日前把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学生(教师)座谈会记录、“课堂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师填写的期中教学检查表请各部门自存。
根据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请各位教师于11月15日前相关表格交各所在系,其他具体安排、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