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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走进学生、关爱学生”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工组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08-09-12

浙科院党办发〔2008〕15号
浙江科技学院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关于在全校开展“走进学生、关爱学生”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意见的精神,深化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089月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走进学生、关爱学生”主题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宗旨,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按照校党委、行政《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倡导教职工主动关心学生,主动和学生交心,有效解决学生在思想、生活、学习、就业、家庭、情感等方面的问题,增进校园和谐,推进育人工作。

二、主要目标

改进教职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更新工作理念,提升工作热情,改善服务形象,提高育人水平;使师德师风向更好的方面转变,工作作风向更踏实的方面转变;使教师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上有新的提升,在主动服务学生的思想上有新的提升,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有新的提升,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中有新的提升。

三、活动方式与时间安排

    走进学生、关爱学生是全体教职工育人工作的应有之义、永恒主题。为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推进实践工作,决定利用一个学年的时间在全校集中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阶段时间和活动内容安排如下:

(一)20089月为学习动员阶段。通过学习活动,让广大教职工了解本次主题实践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细则。

(二)200810月——20096月为活动实施阶段。各单位、部门围绕各自制定的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实践活动。要将实践活动和学校将要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要通过各种途径走进学生,与学生面对面沟通,特别是对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遭受挫折和磨难的青年学生给予更多的帮助和关爱。活动期间,将在校报、校园网上开辟“走进学生、关爱学生”主题实践活动专栏,并以《活动简报》的形式,反映各单位、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和涌现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学校将在2008年年底开展中期交流活动。

(三)2009年暑期为总结阶段。认真总结各单位、部门开展“走进学生、关爱学生”主题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走进学生、关爱学生”的长效机制。学校将对在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及时传达学校关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制订活动计划,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职责分明的工作责任制和定期研究主题实践活动的相关制度,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二)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要正确处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做好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的关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推进学生成才成长体系的完善,提高育人质量。

(三)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出实效。各单位、部门要在贯彻学校要求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教育效果,使主题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与进展情况,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使实践活动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取得成效,决定成立“走进学生、关爱学生”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胡浙平

副组长: 陈  浩、赵东福

  员: 黄丰平、詹  俊、李  明、陈跃泉、傅晓炜、罗朝盛、郑友取、章浙根、胡余波、姜文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傅晓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结合主题,大胆探索创新,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要专门成立主题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200899

主题词:作风建设  主题实践  通知

  浙江科技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8年9月9日印发